:::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主旨:本基金會辦理 114 年度寒假各項國外參訪及自我成長研習活動,敬請將本活動訊息公告並轉知貴校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逕向本基金會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各項活動報名日期自 113 年 12 月 9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15 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貴校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請酌情核予公假登記。
三、本次活動之實施計畫、各項活動辦理日期、行程等均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請自行上網下載。
四、本基金會網站: http ://http://www.ttbf.org.tw 或輸入「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搜尋,各項活動僅供本基金會會員報名,未加入會員者請進入本基金會網站,完成註冊後再行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通過外語及第二本國語認證行政獎勵標準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獎勵標準表係為鼓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充實外語能力之知能及加強第二本國語言(台語或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之使用能力,爰於 110 年 10 月 14 日以府人考字第 1101100233 號函頒在案。
二、經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6 日以臺教社(四)字第 1132402888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爰配合修正本獎勵標準表備註第三點(一)認證名稱,由「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16 條適用疑義,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1 月 15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3206 號函辦理。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第 12 條規定略以,校事會議成員包含:校長、學校家長會代表 1 人、行政人員代表 1 人、學校教師會代表 1 人、教育學者、法律學者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 1 人。
三、查解聘辦法第 16 條規定略以,為強化調查小組之專業性及公正性,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 觀看完整文章
為推動員工自主性健康管理,積極維護身心健康,請同仁定期健康檢查。
有關健康檢查補助規定如下:
一、補助金額:
1 、各級學校校長及專設幼兒園園長:每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一萬元。
2 、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公務人員:每二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四千五百元。
3 、年滿四十歲以上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自 111 學年度起,調整為每二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四千五百元。
二、符合補助資格者,應自行至下列醫療機構之一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1 、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
2 、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
3 、經勞動部認可... 觀看完整文章
